2004年11月30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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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实为礼金款
永嘉一手持欠条的“亲家”官司输了
孙聪碧

  原告拿出欠条说被告欠他1万块钱,被告却说这是彩礼金实际上已经返还了,永嘉一对原亲家为此闹上了法庭。昨日,永嘉县法院一审认定该欠条实为双方调解离婚时所达成的返还彩礼中的一部分,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1999年,原告之子李某与被告之女陈某结婚,陈家收了李家聘金及打金款共1.3万元。2002年,陈某和李某因感情不和而离婚。在法院作出离婚判决之前,两家私下达成了协议,陈家返还李家彩礼及结婚费用2.5万元。因无现金,陈父出具了两张欠条,其中1.5万元的一张已付清收回,另一张一直未付。当年7月3日,永嘉法院判决陈某返还李某1.3万元。陈家以为自己已经付了1.5万元,事情到此就结束了,谁知今年7月27日,李父催讨“欠款”未果,凭着欠条一纸诉状将他告上了法院。法院两次开庭,细心的法官没有在欠条这一看似“铁板钉钉”的证据前止步,深入调查找到当时执笔写欠条的证人,查明了真相,让被告免吃了这个冤枉。(孙聪碧)